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冶金学院2018级拟录取博士、硕士研究生调档、政审工作方案
为严格执行政审环节,加大对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素质的考核,按照北京科技大学相关工作条例,制定本方案。
一、政审、调档工作要求:我单位2018级拟录取博士、硕士研究生政审、调档相关工作通知请到北京科技大学——冶金学院网站——公告查询相关通知。
二、政审表、调档函发放原则:
1
、政审表发放:
(1)
电子版请点击本文末尾链接下载。
(2)可以手写也可以打印,但务必正反面打印在一张纸上,
档案所在单位
就政审表内容进行填写、审核和把关,最后一栏请明确写出“政审合格”或“政审不合格”,并加盖公章。
(3)全体博士、硕士研究生都需要政审表。
2
、调档函发放:
(1)需要调档的考生才发放调档函,没有被我院最终录取的考生调档函作废。
(2)本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本校应届硕士毕业生、本校硕博连读、定向委培博士、非定向联合培养二导是我院一导不是科研院所,以上5类人群不需要调档,不发调档函,只需提交政审表。
(3)非以上5类人群的博士、硕士研究生请在来我校复试时,到复试报到现场(博士和保送生没有现场报到环节,请在收到电话通知后的10个工作日内到冶金楼313A党委办公室)领取调档函。注意:特殊原因档案在我校的往届毕业生,也需要领取调档函,并把档案先迁回家里,再拿调档函调回本校,具体可咨询我校档案馆。
特别注意:档案和政审表到我单位后,我单位每周五更新已收到档案和政审表名单(暑假期间不更新),请到北京科技大学——冶金学院网站——公告查询相关通知。如网站上显示“政审表尚未收到”或“档案尚未收到”,请查询原单位或邮寄方。
三、政审、调档提交原则:
1
、政审时间范围:请全体博士、硕士研究生在来我校复试时,到复试报到现场提交政审表(博士和保送生没有现场报到环节,请在到冶金楼313A党委办公室直接提交,或邮寄)。不能现场提交政审表的考生和保送生,请在4月15日之前将政审表邮寄到我单位,与档案邮寄错峰办理;注意:政审表到我单位后经过审查通过后,才能开始邮寄录取通知书。
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0号北京科技大学冶金学院党委办公室;收件人:陈老师;邮编:100083;电话:62332266。请选用EMS,不要选用其他快递形式。
2
、调档时间范围:我单位在2018年6月1日-7月25日之间派专人接收考生档案,请在规定时间内确保个人档案能抵达我单位,以免遗失。如果7月25日之前个人档案不能抵达,请在9月开学报到时提交档案,注意档案必须密封。
特别注意:暑假期间暂时停止办理接收档案工作,我单位暑假放假时间请到学校主页查询。为保证档案顺利接收,请不要在7月25日之后至开学前邮寄档案,以免在EMS处保存不当,发生档案错领或丢失现象。
3
、政审、调档提交注意事项:
(1)政审表与档案需要分开,不得把政审表装入档案内封存。
(2)原则上每位新生只接收一份个人档案,如果一人需要提交多份档案,需要电话(电话:62332266)提前一个月告知。强烈建议不要将档案拆分,增加邮寄过程的风险。党员注意原单位是否把党员档案归档。
(3)档案属于机要,需要密封,邮寄请选择机要或者EMS,请不要选择其他快递形式。同一单位可以同时邮寄几个人的档案和政审表。如果需要直接送交档案或政审表,请在上班时间到北京科技大学冶金楼313A办公室。
针对寄错地址的档案,我单位统一上交学校研招办,如档案错寄到我单位可直接去研招办咨询。
政审表.doc
政审表.doc
(36.00 KB)
Copyright © 2017 北京科技大学冶金与生态工程学院
学院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0号冶金楼
联系电话:010-62332265 传真:010-62322265 邮编:100083
E-mail:metall@ustb.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