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科技大学冶金与生态工程学院
院发2017[5]号
学院安全工作规范暨奖惩制度(试行)
为了学院师生的人身安全,维护正常的教学科研秩序,特拟定如下的安全规范,请全院遵照执行。
一、 购买、运输、存放、使用压力气瓶时,严格按照附件《学院实验室压力气瓶安全管理实施细则》的规定执行。
二、 学校、学院定期组织安全教育培训活动,有关梯队人员须参加。
三、 常见的违反学校、学院安全工作规范的行为:
1、不按要求购买、运送、存放、使用高压气瓶;
2、向下水道倾倒实验室废液;
3、不按照规定用电;
4、不爱惜公共资源,随意破坏环境卫生(踢墙、乱写乱画等);
5、在大车间、地下室、楼宇大厅、楼道等处堆放杂物或易燃品;
6、不按照规定放置超重设备或有关仪器设备;
7、不服从学院或学校的管理、规劝、教育与指导;
8、在学校、学院组织的安全检查、巡查中发现安全隐患与违规行为;
9、无故不参加学院组织的安全教育培训或者演习演练活动;
10、 拒绝进行安全隐患、违规行为的整改或者拖延整改。
四、奖惩措施:
1、对于模范遵守安全规章制度的研究生与有关人员(或实验室),学院推荐参评安全先进个人或实验室,给予物质和精神的奖励。
2、对于形成安全隐患或者出现上述违规行为的个人(教师或者学生),特别是态度恶劣,拒绝教育管理者,当事人需要写出书面检查,由负责安全的学院领导专门与其谈话;在学院组织的教育宣讲活动上进行案例说明;并实名制(含当事学生、导师或梯队负责人)进行全院(大厅公告栏、网页、微信、邮件等形式)通报批评;影响到学院日常工作秩序,情节严重者,按照学校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3、凡出现上述十种违规行为之一者,年度评奖评优给予一票否决,不能参评各种奖学金和荣誉称号;其导师扣发当月的学院津贴。
4、以上的规则,在学校有关文件的框架内执行,并需要党政联席会讨论通过。与学校文件矛盾者,依照校发文件执行。
5、未尽事宜,见附《实施细则》,与正文有同等的约束效力。
6、文件经学院教代会讨论通过后执行。
冶金与生态工程学院
2017年4月13日
附件
学院实验室压力气瓶安全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 一般管理规定
第一条 本规定适用于正常环境温度(-40~60℃)下使用的、公称工作压力大于或等于0.2MPa(表压)且压力与容积的乘积大于或等于1.0MPaL的盛装气体、液化气体和标准沸点等于或低于60℃的液体的气瓶。按其临界温度可划分为三类:
1. 临界温度小于-10℃的为永久气体。
2. 临界温度大于或等于-10℃,且小于或等于70℃的为高压液化气体。
3. 临界温度大于70℃的为低压液化气体。
第二条 几种常用气体的性质和安全
1.氢气:氢气密度小,易泄露,扩散速度很快,易和其他气体混合。氢气在空气中的体积浓度在4.0%~75.6%之间时,遇火源就会爆炸。氢气应单独存放,且要放置在室外专用屋内,以确保安全。
2.乙炔:乙炔是极易燃烧、容易爆炸的气体。存放乙炔气瓶的地方,要求通风良好。空气中含有7~13%的乙炔易发生爆炸。乙炔和氧、次氯酸盐等化合物也会发生燃烧或爆炸。
3.氧气和压缩空气:氧气和压缩空气是助燃气体。在高温下,纯氧十分活泼。氧气瓶和压缩空气瓶周围不得有易燃易爆品或其他杂物,一定要防止与油类接触。
4.一氧化碳:纯品为无色、无臭、无刺激性的气体。在空气中的体积浓度达到12.5%~74%时,遇火源易发生爆炸。一氧化碳吸入会引起机体组织出现缺氧,导致人体窒息死亡。
5.氨气:氨气与空气混合到一定比例时,遇明火能引起爆炸,其爆炸极限为15.5%~25%。液氨具有腐蚀性,且容易挥发,接触液氨可引起严重冻伤。
6.氯气:黄绿色气体,有刺激性气味。在日光下与易燃气体混合时会发生燃烧爆炸。氧化性极强,易与很多物质反应引起燃烧。
7.二氧化碳:空气中二氧化碳浓度达到5000PPM时,会导致人呼吸困难,严重时可能丧失意识或窒息。接触液态二氧化碳可致皮肤或其他有机组织冻伤。
8. 氮气:氮气无色、无味、无毒,且不燃烧。氮气含量增加,若导致氧气含量低于19.5%时有可能引起窒息。
9. 氦气、氩气等惰性气体:惰性气体化学性质不活泼,但空气中浓度高于一定限度时会有窒息危险。液态的惰性气体与皮肤接触能引起严重冻伤。
第三条 为了避免各种气瓶使用时发生混淆,常将瓶身漆上不同颜色,写明瓶内气体名称。常见气瓶标识如下。
气体类别 |
瓶身颜色 |
字样 |
标字颜色 |
氢气 乙炔 氧气 压缩空气 一氧化碳 氨 氯气 二氧化碳 氮气 氦气 氩气 |
淡绿 白 天蓝 黑 银灰 淡黄 深绿 铝白 黑 银灰 银灰 |
氢 乙炔 氧 压缩空气 一氧化碳 液氨 氯 二氧化碳 氮 氦 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