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及学校相关文件规定,现制定我院博士研究生拟录取方案如下。
一、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杨树峰(院长)、宁晓钧(书记)
副组长: 闫柏军
成 员: 任英、焦克新、卢鑫、张梅、王新东、陈怡凌、张霞、路海建、张心语、潘淑琪
二、基本分数要求及成绩计算办法
1.基本分数要求:外语水平考核(百分制)、专业水平考核(百分制)及综合素质考核(百分制)均不低于60分。
2.成绩计算办法:总成绩=外语水平考核成绩+专业水平考核成绩+综合素质考核成绩。
三、拟招生人数
本批次招收博士研究生72人,其中冶金工程专业56人,储能化学与物理专业3人,材料与化工专业(全日制)7人,材料与化工专业(非全日制)6人。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招生人数 |
备注 |
080600 |
冶金工程 |
56 |
含专项5人 |
0806J4 |
储能化学与物理 |
3 |
|
085600 |
材料与化工(全日制) |
7 |
|
085600 |
材料与化工(非全日制) |
6 |
本批次拟招生人数不含已录取的直博生和工程硕博士培养改革等专项计划博士研究生,后续招生计划如有调整,学院另行公布。
四、录取及调剂原则
1.坚持“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选拔博士研究生。
2.同一学科专业内,按报考导师分专项计划依据总成绩依次录取。
3.如导师本人名下合格生源不足,可在一级学科(代码前四位相同)内调剂。需调剂导师依据本人研究方向等情况调剂其他导师名下合格生源。调剂工作遵循原报考导师名下考生成绩排名。
4.联合培养招生录取工作由联合培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综合考生成绩、科研创新能力评价,以及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等提出拟录取名单。
5.不跨培养单位、一级学科调剂。思想品德考核、考核成绩任一环节不合格者均不予录取。
五、监督及咨询
我院博士研究生录取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透明原则,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畅通申诉渠道,我院党委成立博士研究生录取工作监督小组,拟录取名单公示期内,接受社会监督和考生实名举报。
对录取工作有异议者可实名向监督小组提出申诉或举报,监督小组和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复议或调查后,将在7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申诉或举报需附上本人身份证件照片和联系电话,以备核实。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张老师,82375007
监督举报邮箱:panshuqi@ustb.edu.cn
冶金与生态工程学院
2025年5月13日